摘要
学术界目前将经济学意义上的财富概念的发展归纳为四次转变形态,即"具有使用价值的东西"、"货币形态"、"创造财富的东西"、"能使经济(财富)快速增长的东西"。将经济学意义上的财富概念描述为这四个阶段或四种形态,固然有新意,但学界的论者在阐述财富这四个阶段或四种形态时,没有以实践思维方式为指导分析论证,因此,对财富概念的演进历程和各形态的本质归属解释得难以到位,缺少哲学理论底蕴。本质实际是由人们社会实践定位的事物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质。本质内涵的这种规定,是理解财富演进形态的本质定位的哲学理论基础。人们的财富本质定位不但因人们从事不同实践形式在不同时期有所差异,即使经济学意义上的财富本质定位,也会因生产实践各产业形式的演化不同,而对财富的本质定位也会不同。因此,人们对财富观念一定要辩证地看,切忌形而上学。
出处
《理论建设》
2012年第1期49-58,共10页
Theory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