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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塘小区居民:城市之星“偷”了我们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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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钱江三桥边上,滨江房产开发的"城市之星"楼盘,因为楼太高——6幢44层150米,周围小区居民以侵犯"阳光权"为由,状告杭州市规划局违规给它颁了两张建设工程许可证。杭州市中院终审判决,认为杭州市规划局"分两次核发独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法律依据,亦缺乏正当性",第二张许可证应撤销。法院的判决下来后,撤销的第二张许可证涉及的滨江.城市之星数百套已售商品房,是否会成为违建?在按照法院判决,撤销第二张许可证后,杭州市规划局根据滨江房产的申请,按照行政许可程序,给"城市之星"颁发项目整体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且,之前发出去的第一张规划许可证,也已撤回。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朝镖对此作出解释:法院是以分次发证缺乏法律依据为由判决撤销的,现在杭州市规划局改变了这种分次发证的做法,而是在依法注销前两次许可的基础上,依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审查认为其具备许可条件后,予以一次性发证,这一做法符合法律和法院判决精神。针对杭州市规划局及蒋朝镖律师的回应,观音塘小区居民章慎贤近日联系《楼市》编辑部,希望借助《楼市》发出观音塘小区居民的声音。
作者 章慎贤
出处 《楼市》 2012年第6期66-6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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