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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特殊情况确需更改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脚注于论文首页左下方,并注明通信作者的姓名和Email地址。通信作者一般只列1位。作者应是:①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
出处 《中华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 2012年第3期164-164,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Ocular Trauma and Occupational Eye Dis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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