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世纪之交、知识经济时代来临之际 ,江苏作为我国经济、文化、教育特别发达的省份之一 ,应当下决心抢占以高新科技为特征的知识经济制高点。为此 ,应当借鉴国外成功经验 ,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 ,积极稳妥、不失时机地发展风险投资事业。在具体施行过程中 ,政府的扶持与政策导向无疑是起决定性作用的 ,但一定要立足市场经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 ,实行“民办官助、支持而不控股 ,引导而不干涉”。
出处
《南京经济学院学报》
2000年第1期19-21,共3页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 of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