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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否取消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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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今年83岁。2008年,我的以、儿子再三恳求,让我把我和老伴的一套住房给他,还让我给他写了份赠与书,并到公证处作了赠与合同公证。此后,此房一直由他出租,租金归他。
出处 《老年世界》 2012年第6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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