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申诉难"与"申请再审难"是长期以来困扰我国司法改革的一大难题,2007年10月《民事诉讼法》修订集中就民事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进行了修改,意图解决人们关注的"申诉难"和"执行难"问题。从实践来看,虽然2007年对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立法修改对畅通再审渠道,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离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的目标仍然相去甚远,特别是与之相应的涉诉信访数量居高不下,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57-61,共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