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伦理规范作为对教育者行为的应然性规定,其合理性取决于制定者是否具有辩证的视野:在所关注的问题域中,教育道德之实然和应然是两个必要的视点;在规制对象上,教育伦理规范对教育者个人和社会都应具有调控作用;在功能设定上,教育伦理规范不仅必须抑教育行为之恶,而且也应该扬教育行为之善;在目标向度上,教育者美德与善行是两个重要的方面。只有当教育伦理规范的制定者具备了这种辩证的视野,教育伦理规范才具有内在的合理性,从而教育善的实现才可能获得人的认识论方面的保证。
出处
《教育研究与实验》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35-39,共5页
Educational Research and Experiment
基金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工程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