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等是人类所追求的基本价值,可分为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以及消极平等和积极平等。平等的发展呈现出权利化、积极化以及私法化的趋势。在就业领域,平等具体化为就业平等权,其与歧视相对,然而,反就业歧视并非是反对差别,而歧视与合理差别的区别在于是否违背平等价值。从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立法及实践来看,平等价值在我国主要体现为就业机会平等、劳动报酬平等、性别平等以及健康平等。
出处
《探求》
2011年第6期50-57,共8页
基金
2006年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反歧视法研究>(项目批准号06SFB201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