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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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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政府网日前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禁止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严格执行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政策。
出处 《农村财务会计》 2012年第4期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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