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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过抚养义务就可要求继子女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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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问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作者 雄鹰
出处 《中国老年》 2012年第8期58-58,共1页 Elderly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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