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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课程改革背景下语文教学目标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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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语文素养既包括识字写字、阅读、写作和口语交际的培养,也包括道德修养、审美情趣、文学鉴赏能力和文化品位的养成和提高。
作者 李伟
出处 《大观周刊》 2012年第8期302-30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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