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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执行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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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组部、人社部近日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公务员要进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除血亲关系和相关公务活动的回避外,规定还明确了公务员一般不得在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
作者 王玉初
出处 《今日海南》 2012年第3期19-19,共1页 Hainan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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