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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机关事业单位不可以自主确定工资待遇 我是2002年由基层供销社调到县供销联社综合办公室担任主任一职的,每次调整工资都没有按照单位同等级别、同等工资档次的调升。对此,单位说我是编外人员,不能享受与其他同志一样的待遇。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12年第4期64-6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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