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主集中制之"集中"源自"集权"、"中央集权(制)",最初的涵义是党的中央委员会在党内拥有绝对权威,党的各级组织、各个部门和党员必须服从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共五大以后,随着民主集中制被写进党章,中国共产党在自觉加强党的建设过程中,"集中"在具体化为"四个服从"的同时,还被赋予"集中正确意见"、实行个人负责等涵义。区分不同领域中的"集中",是澄清民主集中制理论研究、实践探索中的模糊认识,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关键。
出处
《理论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82-87,共6页
Theo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