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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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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东台市梁垛镇读者王某来电:我与同村5组村民贺某签订购房协议.双方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过户登记。而主管部门认为我与贺某不是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不能过户。请问:我与贺某是不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出处 《农家致富》 2012年第8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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