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倍除化学品日录》的企业.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2年第10期65-72,共8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