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辽宁:立法禁止组织未成年人救火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据新华社2月11日报道.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辽宁省消防奈例》(以下简称《奈例》),确定于3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据新华社2月11日报道.针对近年来在部分地方出现的未成年人因救火被烧伤甚至死亡的事件,修订后的《条例》作此规定,是强调这样一种内涵: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呼唤社会道德理性的回归.
出处 《时事资料手册》 2012年第2期62-62,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