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产保险公司的应收保费与其他行业的应收账款有相同之处,即应收保费的性质是保险企业的应收账款,同属于企业资产;但由于保险企业经营对象是风险,而不是有形的商品,经营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应收保费也具有特殊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是已起保但未收取的保险费,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较其他行业的应收账款风险更大。笔者从事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多年,基于对应收保费风险的认识,故对应收保费管理高度重视,且在工作中对应收保费管理进行了实践探索.
出处
《会计师》
2012年第4期34-35,共2页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