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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四部门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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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目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明确今年最新修订的《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将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出处 《中国总会计师》 2012年第3期20-20,共1页 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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