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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改革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试论亏损企业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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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现阶段发展商品经济的形势下,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部分企业亏损甚至破产,部分职工收入减少,部分人暂时失业。为保障企业破产后和法定整顿期间职工的基本生活,198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但是,在企业严重亏损、陷入停产半停产之际,如何使职工最低生活得到保障,是配套改革中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就这个问题谈谈粗浅看法。 一。
作者 刘野 赵方敏
机构地区 辽宁省总工会
出处 《中国劳动科学》 北大核心 1990年第6期14-1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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