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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居民因窃电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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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传来消息,因窃电十多年被公诉的台江区义洲新兴新村林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追缴电费11618元,并处罚金2000元。此案是福建省居民首例因窃电而获刑事处罚的案件,对打击居民窃电有极大的震慑作用,同时为今后同类案件的处理起到示范作用。
作者 赵丹 洪茂钦
出处 《供电行业信息》 2012年第3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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