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与成熟,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呈现低龄化、智能化、跨域化、隐蔽化、广泛化、规模化等特点,这与有关部门对不良网站和违规网站治理不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未健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综治体系及立法体系的缺位和薄弱有关。应当把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作为全社会系统构成,坚持从立法依据、司法执行、社会帮教三个层面,坚持社会、学校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工作原则,多层次、全方位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
出处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年第1期35-38,共4页
Journal of Railway Ministry Zhengzhou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