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综合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效果的影响。方法:将9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5例,对照组应用Orem自理模式理论,观察组在此基础上给予综合护理干预。评估两组患者干预前与干预12周后住院精神患者康复疗效评定量表(IPROS)和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情况。结果:干预后两组患者IPROS评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两组患者ADL评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应用Orem自理模式的基础上给予综合护理干预,可提高患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改善患者的社会功能和自理行为,值得临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