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抗日战争时期,新民主主义社会民主政治建设在陕甘宁边区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在政治思想方面,贯彻了"主权在民"的政治思想,实现了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在政权建设方面,适应抗日战争的要求,贯彻各抗日阶级联合掌握政权的思想,成功地创建了"三三制"原则指导下的政权模式,充分调动了各阶层人民参政的积极性;在法制建设方面,改进了立法的基础,颁布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对人权保障、政治运行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并积极予以实施;在党的领导方式上,探索总结出一整套适合当时环境需要的措施,并坚决地贯彻下去;在司法制度上,严格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充分保障人民的权利。
基金
河南省哲社规划基金项目(2009FDJ00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B68211YJC71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