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16年陈独秀与胡适在《新青年》上提出了"文学革命"的主张,具有强烈革命精神的陈独秀以"应用之文"与"文学之文"的划分试图使以"古文"为依托的"文以载道"传统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深受西方文化熏陶的胡适则主张按照西方文学规范来置换中国的文统观念,确立"小说为文学之正宗"的地位,建立新的文学格局。事实证明,胡适模式日后得到了人们的广泛承认。随着写作者或者评价者立场的不同,"文以载道"、"应用之文"与"小说为文学之正宗"的观念成为写作与评价现代散文自由取用的标准。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18-122,共5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