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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法学思考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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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认为国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就是现代公司制度 ,并揭示了现代公司制度不同于传统国企制度的特征 ,主张国企公司制改革须理顺九大法律关系 ,建议限制国有独资公司的适用范围 ,改革现行股票发行额度控制机制。强调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是依据《公司法》改建为公司的过程 ,建议废止《企业法》和《转机条例》。比较了物权模式、债权模式和股东权模式等三种国家所有制的法律实现方式 ,认为股东权模式是国家所有制的最佳法律实现方式 ;主张国家股份原则上可界定为在股东大会上无表决权、但在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分配上享有累积优先权的股份 ;认为在国企改制和并购重组过程中要警惕国有资产流失 ,建议早日把国家股推向二级市场 ,并慎重选择国家股代理人。探讨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难点问题 ,主张妥善处理好“老三会”与《公司法》框架下的不同治理结构 。
作者 刘股东
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期17-29,共13页 China Leg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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