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徕宁城位于喀什市城西喀什地区公安局驻地。始建于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是喀什噶尔参赞大臣衙署。此城呈圆形,周长1公里余,占地约147亩,设四门,城内“建仓库、衙署及兵屋;城南辟教场、将台,规模大备”,还有关帝庙、万寿宫等大型建筑。1862年毁于战火。1898年在原址重建,城墙不再用砖砌而改用板筑填土法。土墙底厚6米,顶端厚4米,高近15米。经过上百多年的风雨历程,到目前,徕宁城早已失去了原貌,只有部分残墙断壁还在遗留。现在,喀什市政府已开始对现存南门一带城墙及其设施进行修缮,对其实施保护,以保留喀什的历史文化。
出处
《新疆钱币》
2012年第1期F0004-F0004,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