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体伦理的提出,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于中国现代伦理建设的最重要贡献,也是它与西方文艺复兴运动以来伦理思想的真正接轨之处。但遗憾的是,无论是对个体伦理的阐释还是倡导,"五四"的个体伦理都与西方存在重要的区别,充满了内在的悖论和外在的困境。最主要的体现为对于"个性"的片面理解,以及对于旧式"德性"的不自觉沿袭所造成的现代伦理价值标准的建构空白。这使得"五四"伦理思想试图建构的独立个性与自我意识,携带着各种影响至今的局限与矛盾。
出处
《伦理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72-76,共5页
Studies in Ethics
基金
2010年度华东政法大学科研项目"论现代文学视野中叙事伦理的生成"(项目编号:10HZK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