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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行政强制执行前“催告”如何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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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强制法》的颁布与实施既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刚性”执法依据,又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人性化”一一以服务为宗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第三十六条规定:
作者 周学坤
出处 《城建监察》 2012年第4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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