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中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和总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为高层建筑。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均为超高层建筑。在建筑水平与垂直系统中,有由大多数相同的楼层重叠起来的空间,这些空间的建筑、结构、设备等性质均相同,称之为标准层。本文介绍了标准层的概念,阐述了标准层设计的基本原则及平面构成手法,最后对各类建筑标准层设计进行探讨。
出处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2年第03Z期165-165,共1页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