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施特劳斯学派和共和主义学派是阐述美国政制的两大重要流派。通过梳理这两个流派之间的争论以及分析争论原因,可以思考美国政制的实质是什么。施特劳斯学派之所以介入美国政制的研究,是因为美国政制具有特殊的政制类型学的意义。从政制类型学来看,美国是第一个建立在现代自然权利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传统或启示之上的现代国家,现代自然权利的理性主义的基石为认清现代洞穴,还原"自然的视野"提供了条件,从而为追求真理的政治哲学开辟了道路。同时,建立在自然权利基础上的理性政治科学也为防止现代性的暴政提供了政治哲学的可能。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331-349,共19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