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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异体问责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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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人大问责缺位 人大是最重要的异体问责主体。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的监督职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主要体现在:第一,人大的质询、调查、撤职、罢免等权利未能充分运用。在质询方面,在全国人大层面上没有出现过质询案。第二,人大问责自下而上逐渐减弱。第三,人大问责的法律规定程序不完善,操作性不强,导致人大问责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
作者 丁长琴
出处 《当代社科视野》 2012年第4期53-5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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