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国际上房地产税制的一般特点 (一)房地产税收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税。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税收制度中都涉及到房产土地税,并将其作为普遍征收的重要税种。具体征税方式有四种类型:一是将房地产与其他财产一起,就纳税人某一时点的所有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综合征收一种税。征收此类税的国家有美国、荷兰、瑞士、瑞典、丹麦、德国等;二是将土地房屋和有关建筑物、车船以及其他固定资产综合在一起征收不动产税。征收此类税的国家有日本、新加坡、巴西、印度等;三是对土地和房产合并课征的房地产税,对其他固定资产不征税。征收此类税的国家和地区有墨西哥、波兰、泰国、香港等;四是将房产与土地分开单项征税。如日本的土地保有税。
出处
《财政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3期21-25,共5页
Public Financ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