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境资源纠纷日益增多,现行的诉讼体制已经不能满足环境资源诉讼的要求。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公民期盼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环境公益诉讼也引起人们的关注。环境公益诉讼与传统的环境资源诉讼比较,诉权得到放宽,适合主体得到扩展,环境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为英美、大陆法系国家环境资源立法、司法广泛采用。而目前我国实行的仍然是传统的环境诉讼,其与环境现实要求、理论发展制度的完善极不协调。本文将从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特征进行论述,介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现状以及美国的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状况,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完善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出处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143-146,共4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gricultural Administrato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