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受伤后工资照发,不能主张误工费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例】孙某是某纺织厂的一名女工。去年8月一天的下午,因车祸导致颈部受伤,后在医院住院17天,经诊断为:颈部椎体前缘骨折。交通部门认定对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单位考虑到孙某平时表现较好,所以没有扣发工资。前不久。她和肇事司机就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到法院打官司.但法院却没有支持她要求的对方支付受伤期间误工费的诉讼请求。
作者 陶家平 袁剑
出处 《中国民兵》 2012年第4期53-5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