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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聚餐并娱乐后回家发生车祸是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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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公司因项目成绩斐然,作为“犒劳”员工的一种方式,在1月某日下班后,集体到饭店聚餐。餐后,公司组织员工到KTV唱歌,员工自愿参加。其中一名员工唱歌结束后在回家途中发生车祸,交警部门认定本人非主要责任。该公司下班时间是17:50,聚餐结束时间大致是19:30,车祸发生时间是22点,其下班后正常到家时间在半小时内。我们认定其不属于工伤。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2年第4期67-67,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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