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效力无法阻止业主另行起诉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西湖家园小区业主的维权已近10年,其问经历官司7场。虽然“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效力可以制止原告对同一案件再次起诉,却不能阻止败诉的原告另行起诉,由于其在前诉中未行使诉权,并不能剥夺其权利,所以其败诉后可另行起诉。
出处 《楼市》 2012年第7期103-10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