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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观察:轮胎召回终现一线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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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国务院公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对比现行条例,新条例不但增加强制性召回并加大惩罚力度,还明确将轮胎列入召回范围之内。第26条规定:”汽车产品出厂时随车装备的轮胎存在缺陷的,由汽车产品的生产者负责召回;未随车装备的轮胎存在缺陷的,由轮胎的生产者负责召回。”可以说,轮胎维权已现一线曙光。
作者 崔富荣
出处 《橡塑机械时代》 2012年第3期24-24,共1页 Rubber Plastics Machinery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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