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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炒新”不如抑“三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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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7日、8日,深交所和上交所分别发布了有关抑制新股炒作的规定,对上市首日的新股当其价格离开盘价涨跌达到一定幅度和换手率达到一定程度就实施临时停牌。二级市场的“炒新”究竟犯了什么滔天之罪,用得着两大交易所如此如临大敌,不惜剥夺投资者的交易权力,对正在交易的新股联袂进行强制性的限价停牌?
作者 黄苏鹏
出处 《金融经济》 2012年第4期34-34,共1页 Financ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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