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2006至2008年1413至1573家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股权激励计划的提出和实施对应计和真实盈余管理的影响,结果发现:与公司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相比,公司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会使公司拥有更高的任意费用水平;与其他情形相比,公司在已提出但尚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情形下拥有更低的应计盈余管理程度、向上应计盈余管理水平、向下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异常水平以及向上生产成本异常水平。这表明,当公司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主要存在真实盈余管理行为;当公司已提出但尚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应计和真实盈余管理行为均显著少于其他情形。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0期107-112,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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