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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解除合同有异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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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与某批发商签订蔬菜供应合同后,一直按时供应蔬菜,但对方却经常拖欠货款,我决定解除合同并已通知对方。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对方说不同意,还要去法院起诉,请问可以吗?答:《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
出处 《农村新技术》 2012年第4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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