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畜(禽)资产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的农业资产,主要包括幼畜及育肥畜、产畜及役畜两大类。为全面反映和监督合作社畜(禽)资产的情况,合作社应设置"牲畜(禽)资产"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的借方登记因购买、自产、接受投资、接受捐赠等原因而增加的牲畜(禽)资产的成本,以及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贷方登记因出售、对外投资、死亡毁损等原因而减产的牲畜(禽)资产的成本,以及产役畜的成本摊销;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合作社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的账面余额。本科目应设置"幼畜及育肥畜"、"产役畜"两个二级科目,并按牲畜(禽)的种类设置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2012年第3期14-15,共2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