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运用在苏区的执政权力,制定和颁布劳动法与劳动斗争纲领,初步构建了包括工资分配标准、工作条件标准、劳资关系标准和社会保险标准在内的多种类多层次的劳工标准体系,形成了严格的监督机制,体现了"劳工神圣"的理念。尽管这一时期劳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与现实环境严重脱离、与错误政治路线挂钩、与实际绩效不成正比,但是,劳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要以劳资"可以调和论"为理论基础、以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为检验标尺、以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为政治旨归的历史经验,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值得后人去回味和思索。
出处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1期80-84,共5页
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基金
校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民主主义制度下中国共产党的劳动监察工作及其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