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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四字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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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上半年,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司法局新民司法所共排查调解了3起重大疑难纠纷,均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新民司法所充分运用在实践中总结出的调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四字决”,即“先”、“细”、“实”、“合”,及时介入,妥善处理,在短时间内化解纠纷,
作者 苏滢滢
出处 《人民调解》 2012年第4期44-44,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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