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是一种新媒体,网络媒体与司法之间的关系,较传统媒体更为复杂。在网络社会中,网络作为一种新媒体,它对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的影响等对司法提出了新要求,但司法回应这种要求的能力却很不足。司法与网络媒体间的紧张关系将长期存在。要消解这一紧张关系,应构建司法与网络的适度隔离制度,以使司法保持其依法独立裁判的品格。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3-9,共7页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
基金
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条件下的集体抗争及其法治化研究"(课题编号10BFX01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