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法定计量单位的要求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可参考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出的质技监局量函[1998]126号文件精神,血压计量单位恢复使用毫米汞柱(mmHg)。
出处 《中医儿科杂志》 2012年第2期20-20,共1页 Journal of Pediatric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