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于2004年制定实施了《法官人事评价规则》;该规则在增进法官职业能力和国民对司法信赖的根本目的上与我国法官考核制度一致;其促进法官能力的自我提高、审理案件数量的淡化处理、评价结果的非等级化表示和法院外部信息的处理等内容对我国有着重要的启示。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6期57-59,62,共4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