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临汾地区做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试点地区,深感肩负的责任重大。从今年初始,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医(1990)1号文件中提出的“农村中医工作试点县(市)基本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地制定实施意见。地区行署给予了高度重视。1990年第一次专员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中医试点地区问题,作出了五条决定,为中医事业的发展开了“绿灯”。做为卫生行政、中医事业的主管部门,我们在贯彻上级的《要求》精神,执行行署的《决定》中,认识到了建立农村中医三级医疗保健网络建设的成效和经验,全面进行了部署,充分发挥中医网络的作用。
出处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北大核心
1990年第9期12-14,共3页
Chinese Rural Health Service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