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是气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气象主管机构的主要职能之一。当前,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特别是当气候资源成为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被开发利用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经济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参与介入,给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其中一些急难问题亟需地方人大常委会从实际出发,通过立法加以法律规范,为依法探测和保护气候资源提供依据和保障。为此,本文根据上位法规定,对加快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立法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出处
《黑龙江气象》
2012年第1期5-6,共2页
Heilongjiang Meteor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