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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调整城镇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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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南省郑州市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自2001年实施以来,较好地解决了惠重病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医疗费个人负担过重问题,解除了广大职工的后顾之忧,对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为充分保障患重病、大病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确保待遇支付,自今年1月1日起,郑州市城镇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110元;
作者 张慧凯
出处 《中国劳动》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31-31,共1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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